一、总体情况
2021年,我镇全面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和中央、省、市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具体要求,不断完善制度建设,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工作取得新的突破,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,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,改善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,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,增强群众公开体验与获得感,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和监督权,为服务和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,促进法治政府、创新政府、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。现特向社会公布李寨镇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,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。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李寨镇党政办公室联系(地址:永城市李寨镇李寨村;邮编:476624;电话:0370-5571056)。
一、概述
李寨镇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,一是加强领导,成立信息公开工作机构,明确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;二是健全制度,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工作,继续完善保密审查程序;三是落实保障,拨付专项经费,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。
我镇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永城市人民政府网、今日永城、汉兴网、政府信息公开栏等形式向外公开。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2021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39条,其中政府文件66条,政府会议信息71条,其他类信息102条。
三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
2021年度本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。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
根据省文件精神规定,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,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可收取检索费、复制费、邮寄费。2021年度我镇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。
五、因政府信息公开咨询、举报,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
2021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举报、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。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(一)项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
规章 0 0 0
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
第二十条第(五)项
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行政许可 0
第二十条第(六)项
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行政处罚 0
行政强制 0
第二十条第(八)项
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(单位:万元,保留4位小数)
行政事业性收费 0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 申请人情况
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
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
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
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 (一)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
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) 0 0 0 0 0 0 0
(三)不予公开 1.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稳定” 0 0 0 0 0 0 0
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
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
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
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
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
(四)无法提供 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
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
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
(五)不予处理 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
2.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
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
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
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
(六)其他处理 1.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
2.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
3.其他 0 0 0 0 0 0 0
(七)总计 0 0 0 0 0 0 0
四、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
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
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
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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